三月十一日下午,上完「與人文對話」的課,回到日常工作的電腦室,就看到日本發生大地震的新聞。
那一課的主題是「The limits of human power, my doubts, my fear」,讀本是舊約聖經的《約伯記》,討論的是人類的苦難與上帝的正義。在我而言,這是一個巧合,不管那是否上帝的安排。
(給未讀過《約伯記》的讀者)約伯是上帝眼中的義人,也是一位生活豐足的東方首富。上帝認為即使約伯如何受到苦難都不會失去對上帝的敬畏及信心,於是同意跟撒旦打賭,讓撒旦奪去約伯的一切財產,使他身上長滿疥瘡。約伯痛苦得咀咒了自己的出生,以及急切希望上帝現身,讓他可以為自己辯護。他最後總算通過了考驗──上帝滿意他的表現,然後賜福給他,比他早前擁有的還多,而且長壽善終。
這個故事裡,上帝強調自己超越一切人類,他有權力及能力改變人類的命運。而且,上帝要求人類的絕對信任,但卻不保證人類的絕對信任能夠使他們恒常不會受苦──有時候,上帝為了測試人類的信任度,「有必要」把「苦」加諸於人類身上。
進一步說,此「苦」乃是以人類的標準去定立,而上帝只是向人類施予人類認為的苦,或許上帝的「苦」會是另一種東西──不過神的一切:衪的用意、衪的善惡標準、衪的力量等等,皆是神聖不可猜度,也不管你猜對與否,總之「猜」本身就是錯;唯一對的就是絕對信任。我在這裡發表這番言論並不是要「越俎代庖」──代上帝向大家傳上帝的聖諭,而且「唯一對的就是絕對信任」並不是從我猜度上帝而得到的結論,否則我就是對上帝不敬。
不單是「苦」,「善」或許也是人類一廂情願的產物,而且難有劃一定義。上帝為了與撒旦打賭而測試約伯,使他受苦,有人說這是上帝「不善」的表現;有人則說,約伯通過測試之後上帝賜福給他,是上帝「善」的表現。
課堂上,老師說人類常會埋怨:「我沒有幹錯事,為甚麼天讓我受苦?」我看這個問題本身就混淆了很多概念。第一,你的「對錯標準」並不一定與上帝的標準一樣,而且根據《約伯記》,你也不應嘗試去了解你的「對錯標準」是否與上帝的標準一樣。第二,上文提過此「苦」只是你的感覺,你也可以視之為上帝對你的信心測試。第三,即使你真的沒有做錯事,也沒有必要找理由去解釋你為甚麼在受苦,因為你假設了「天」「上帝」「神」等等的超越體會跟據人類定義的善惡觀去管理世界。
但「超越體是正義」並非理所當然。「報應」與「獎勵」的概念深植於我們心中,我們遇苦難,就會覺得這是報應;我們遇喜樂,就會覺得這是獎勵。但想深一層,「報應」與「獎勵」可能是人類為解決共處問題時所提出的概念,而非自有永有。若你真的視上帝為一超越體,請勿強行把自己的思想加諸衪身上。
基督徒不需要問「我沒有幹錯事,為甚麼天讓我受苦?」這個問題。因為阿當與夏娃吃下禁果時已經犯罪,此乃原罪,自出生以來就背負著。再者,我們有「苦」「善」「惡」等概念根本就是吃下禁果(即犯罪後)的產物,所以我們受苦天經地義。
也據老師說,聖經新約裡以死後世界(「天堂」與「地獄」)及末日審判去解決「神是否正義」的問題,而且上帝派「耶穌」來為人類贖罪,這種愛是無償的,能夠感動人類。若我們跳開斟酌真確性的框框看的話,我們會感到新約營造了「神是正義」的形象。
不過,宗教還是離不開「絕對信任」。保羅於《羅馬書》指出「只會因信而稱義」。若以上是真確的話,就會帶出了另一個公義問題:若行義者不信,他也不能被救贖。
我們信宗教,是因自卑而信,因避苦而信,因其義而信,還是因受愛而信?不過,真正對宗教的信任該是不問因由──有多少信徒可以做得到?
「信」這個概念無處不在。我們根本就是憑著信心過日子。求醫是對醫生的信任,愛情是對伴侶的信任,等待是對承諾的信任。你是否願意把信任交托給「神」?我相信我寫下這篇文章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這個「相信」也只是我這個渺小人類的信念,還無法被證成。
每逢天災,人類都總會有這些爭論:天災是上帝降禍還是出於偶然性?天災是證公義還是毁公義?這些爭論正出於人類的limit and fear──不管你採取甚麼觀點,也無法被證成,因為人類的理性面對這些問題時只有投降。
但我們並不是一無是處。我們有 (吃下禁果後)判定善惡的智慧,我們有對彼此的愛與同理心。勞思光先生在他的《歷史之懲罰》指出,歷史的欠債及償還之周期可跨越數代人,人類注定要承當時代的苦與罪。我看這個「承當精神」有被動裡求主動、苦中作樂的含意,也超越了報應與獎勵、復仇與報恩的束縛。
我們都是人。我們面對大山大水,會感到人是渺小卑微的生物,但我們能夠因此創作觸動心靈的藝術;我們面對大災大禍,會感到人生無常,但我們可以在災禍後展現人性的光輝。我們面對自己的同伴,我們可否在沒有報應與獎勵的情況下運用我們判定善惡的智慧,實踐我們的同理心?如果可以,那麼天災與上帝正義與否又與我們何干?
不過,也正因為我們都是人,我承認,這個「如果可以」實在是過分天真。
如果是絕對信任, 那根本甚麼都不用煩, 每天努力增強自己的信心就可以了
回覆刪除你說的這句「絕對信心」說到了問題核心
而我正因無法接受& 容忍而要三番四次挑戰基督教
分析做得不錯。
回覆刪除當代哲學談存在先於本質,是人先看他自己,觀照世界,再界定自己。宗教因其脫離處境,一味逃避現世需要解決的問題卻將一切交與喜怒無常的神而備受批評——耶教如是,佛教如是。論證同樣脫離處境,只能異化地處理問題,同樣無法助人立於世上。
“人類的理性面對這些問題時只有投降”這種話是不能亂說的。在不懂解釋時強調理性的無力,不過是愚民般的訴諸唔知。與其說是理性無法解決問題,不如說是articulate這條問題的方法錯了,自然無法解決。沒有人告訴你世界是公義的,更何況你的公義不是我的公義。對你來說不仁,對我來說卻公義的話,誰人才對?就是神的本身,也不能妄稱自己全對。
當人面對苦痛,怎樣解釋都只是涼薄。不論患難中展現的真情如何動人,苦痛仍是苦痛,不能以此自慰。艱險奮進,困乏多情,是很浪漫,但不是全部。將這些心法無限放大而忽視現實困境,是千年以來不論中西重心靈輕肉體的遺毒。
Eddy:
回覆刪除你可以看看我對宗教的看法:
http://ucbcuhk.blogspot.com/2010/12/adam-fok_16.html
另外, 「你接受唔到」又或者「不合邏輯」不等於這個宗教不是真確;當然,即使這個宗教果是真確,你也不一定要接受。「衪」要是超越體,自然可以「玩晒」。
LH:
關於你的補充:我不能否認在未來人類可以理性去解決那些問題,不過我有種感覺,就是人類的理性無力面對超越體。
articulate問題:如我於早段所說,「善」的標準,起碼在人類的思維裡並非劃一。”就是神的本身,也不能妄稱自己全對。”這句statement也可是對也可是錯,看你如何articulate「神」與「對」。
”將這些心法無限放大...遺毒。” 只有”艱險奮進,困乏多情"的態度當然不夠,人可以此思想驅動人的肉體去改變現實困境。
>看你如何articulate「神」與「對」。
回覆刪除沒錯。之前談國家,說主權這一概念只適用於人間世。若有其他人類以外的實體參與人世事務,則主權要被重新界定。其實這點也是宗教與現世的衝突之一。在古代神權社會(古中美洲,古埃及,中世紀歐洲,伊斯蘭世界,及無數原始部落),神,靈,鬼魂都是有影響力的實體;這些都在工業社會被大大弱化,現代人不再如此理解世界,物質稱為唯一的憑證。在這種情況下,宗教要在現代社會發揮影響是有阻力的。
至於說何謂“全對”,羅素悖論指出沒有一本無所不包的書。邏輯上連神也無法肯定自己全知全能全對。要說神不受邏輯限制亦無不可,只不過會令整件事更奇怪了。
聖經的詭異在於,一方面要你做好人(對啊神也界定了好人應該做什麽),一方面又說即使你做好人,神也會玩9你。到頭來其實什麽都沒說,一言以弊之曰“我喜歡”。有人說耶和華的EQ比不上三歲細路,也不誇張。這方面可蘭經比較老實。它只保證聖戰及朝聖中死去的人可以上天堂,其他人不論做多做少做好做壞全憑阿拉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