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回顧(九)香港精神

(重貼我比較滿意的舊文章)


政改通過後,泛民派最主要的工作,是說服市民真普選的重要性,例如功能組別如何構成社會不公以及對市民造成切身傷害。可是,到底廣大市民是否一如泛民想像般痛恨功能組別呢?如果不是,原因是什麼?這篇文章會先為民主黨作一點辯護,然後探討香港市民的心態如何催生民主黨這一條偏鋒路線。 

批評民主黨撐政改的論據大約如下:違反競選承諾,不尊重及出賣曾投票給該黨的選民,在作這重大決定時沒有諮詢選民意見,一意孤行,而且這個決定是合理化功能組別,正中下懷。再激進些的批評,有說是民主黨給中央收買奴化,棄明投暗。 

何俊仁反駁這些批評時,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一句:選民可以用選票踢走民主黨(忘記原句,故Paraphrased)。這正是民主政制的一大特色──你不妥我,你可以用選票踢走我。當然,反對者可以痛心疾首埋怨道大錯已鑄成,踢走民主黨也無補於事。可是這是否大錯,我個人有保留。 

選民授權民主黨為他們爭取最好的政改方案,而結果該黨做了一個不能夠滿足所有選民希望的決定(我要強調,有部份支持該黨的選民同意是次的決定的),這是否出賣選民呢?「選民授權」這一步是否包含了信任的元素?很多時候,即使是一個民選政府,也會做一些該政府認為對但有民意認為錯的事,這個民選政府是否出賣了支持它的選民?「歷史自有公論」,「時間證明一切」,假如這個民選政府是有遠見有承擔的話,是不怕一時的反對。這其實也是為甚麼一個社會需要領袖,而這一個領袖一方面獲得人民授權而出謀獻策,一方面受人民選舉權制約而對之負責。我不是在讚揚民主黨,因為它是有遠見,還是過份天真,還看其在餘下任期的所作所為。 

我希望我不是天真,我認為民主黨自己清楚明白這個所謂改良方案,良極有限。我也希望民主黨清楚明白,通過的意義不在於增強民主成份多少(民主真的可以量化嗎?看看「循序漸進」定義的爭拗吧!),而是表面上做給天真選民看的所謂與中央搭上溝通之橋然後得其歡心,實際上爭取多一點支持泛民派的選民方便日後挾民意之威「揭竿起義」。 

要是民主黨堅持原本路線,這算不算是出賣了同意是次決定的選民呢?要留意的是,不是所有支持泛民的選民都跟中央有十寃九仇。另外支持區議會方案的選民可以支持那一個政黨?他們會否因為認為建制派與中央及政府關係較好,可以改善政制而轉投建制派的懷抱? 

社民連對民主黨的路線大加撻伐,是想鞏固支持者堅持路線的信念。公民黨的角色其實很重要──該黨要調和社民連的戾氣,使市民明白社民連的搗蛋行為與堅持原則不一定要混在一起──堅持原則也可以理性,像余若薇的精彩辯才以及慷慨言論:這是一個微妙的分工。 

我於上篇說我不談論對錯,原因一來對錯難分,二來我認為關鍵不在對錯,而是普遍香港市民的思維。我想反思為什麼民主黨要做這一個艱難的決定──我認為香港市民有需要負上責任──因為我在上篇提過,站在市場角度,我認為民主黨是次決定是高明的。 

還記得黃福榮之死,香港權貴紛紛美化所謂香港精神,中人欲嘔。他們聒不知恥,貴為貨真價實香港精神的得益者,說這風涼說話──對不起,我忍不住離了一點題。 

貨真價實的香港精神就是:短視,錢是終極目標,政治冷感(甚至知識冷感),不敢挑戰權威以及服從等。我敢說,正正是這些香港精神把民主黨逼上背信棄義的路。 

如果有普通市民問:為甚麼要取消功能組別?如果你答因為功能組別要造成社會不公,他會接著問:功能組別存廢會影響我的飯碗嗎?廢了功能組別會令社會不穏嗎?民粹主義看來更令人可怕呢!其實現在的香港都不算差吧?我只要讀好書,搞好人際關係,學好投資商業知識,我仍然相信我可以生活無憂吧!他會這樣答還好,大多數的香港人可能都會說,政治唔關我事,我唔識,有時間去行街睇戲好過!你地與其係度爭執,不如爭取下政府派糖畀我地啦! 

至於貧窮的基層,他們不會怨富豪剝削,而是怨自己讀書不夠,唯有長時間做苦工,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然後就是一連串的諷刺與悲劇(希望往後有機會提及)。他們就算會怨富豪又如何?我走出來抗議遊行,倒不如做多幾份時薪廿蚊樓下的散工吧!孩子在這個成長的氛圍下,還會談理想嗎?要麼自暴自棄,要麼發憤圖強成為下一個剝削者。 

既得利益者們嗎?不用說。 

五區公投一役,也是把香港精神彰顯至極致。人大已經一早決定功能組別與地區組別比例要一樣了,而且香港政府已經說過沒有甚麼空間,我們怎樣遊街抗議也沒有用!於是,香港人連蓋印也懶得去做,然後以是次補選原因不合理,不想得罪中央以免失去靠山以及浪費金錢來為自己開脫。我們香港人,就算有機會讓我們表態要求有權選特首選立法會,我們也會放棄。 

以上是一些我心目中的關於典型香港市民的心態。 

所以,表面上我們看見聽見大聲疾呼潑水推鐵馬的所謂激進行為,但來來去去都是那一批人;表面上他們代表多數,其實更多人在沉默當中不同意他們的行為,或是擺出與我無干的姿態。當社運人士沉浸在快樂抗爭的回憶中,普遍香港市民有共鳴嗎?似乎沒有。於是所謂八十後的抗爭行動,意義在於八十後自己無悔曾經表態,多於召集廣大市民加入他們的行列之中。市民甚至會受某些輿論影響以恥於與其為伍。有建制派說大聲不代表民主,就是這個意思。 

我不是說八十後的抗爭行動毫無意義,而是我覺得欠缺了些東西。 

我認為香港精神導致市民沒有動力去廢除功能組別以及推翻人大決定,是公社黨堅持路線但得不到大部份市民認同的原因,也是民主黨獨闖險灘的原因。 

1 則留言:

  1. 對啊八十後的抗爭行動確實是欠缺了些東西,就是群眾性。他們說的是年輕的語言,做的是年輕的行為。稍老一點的人無法明白他們,他們也無法明白老一輩的人。我現在越來越相信這兩層的人沒有溝通的可能,不是香港的特例,而是人群在社會劇變影響下的結果。年老因身心疲弱而失去站出來的衝勁和勇氣,也是原因之一。

    對年輕人來說,我們反抗,只爲小我,不為大我。我管他媽的整體利益,反正整體從沒有顧及我們,而只願意苟且死守自己的幻想,那個名為一貫的香港精神的幻像。

    社會上層很小。但不論貧富,人人都從上層的眼光看社會。上層看不起下層,下層也看不起下層。自以為搞掂自己不管閒事就是腳踏實地。這徹底淺薄的功利主義,勉強也能算是香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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