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Busking log 5

14/6/2014

早一晚 Eddy收到Whatsapp
我們被選中做臨記了!
角色就是「街頭表演者」
由星期六夜晚九點開始
預計到第二天清晨
但中間應該大部份時間是Standby

果然
一直到四點多才被召喚埋位
那麼埋位前的七小時
我們在幹甚麼?

我們等待的地方
在中環郵政總局後面
有兩個藍色帳篷
一個是化妝間
一個是茶水間
也有一些給臨記替換的衣服

剛到埗的時候
下了一陣驟雨
我與Eddy唯有在帳篷下吹水

雨停了一段時間後
Eddy手痕 拿結他出來玩
但沒有開amp 因為不想影響其他工作人員
我一邊看著歌詞
一邊聽他即場演繹原創歌曲
雖然之前聽過幾次
但到這一天
我終於聽得明那些普通話歌詞啦 :P

我們站在帳蓬旁玩累了
就坐在梯級玩
這裡有點像中環碼頭
也是有梯級可當作觀眾席
只是沒有了海景

到了十二點幾
一大班臨記與師傅來到這裡
原來是吃宵夜
我們也有份吃
豉油皇炒麪 腸粉 凍喳咋

宵夜過後 
我們繼續漫長的等待
找一些不太熟悉的歌彈唱
他拿出碎銀包當沙鎚用
玩玩他的結他

我問問場務小姐 這到底是甚麼戲?
(我們其實是否應該事先問問?)
她說 是「暴走迷城」
由余文樂 古天樂主演 
似乎是大製作!

我們討論 其實有那麼多臨記
不一定要找貨真價實的街頭表演者做吧?
我想 可能是導演非常認真
或許一會兒有機會彈唱呢

最後我還是忍不住要開琴了
Amp只駁著我的琴
把它較到很細聲 放在我面前
Eddy就在旁邊彈唱
終於可以很清楚聽到
我們的合奏是怎樣的
(平時把amp放在腳下 
聽得不太清楚自己的琴音 只好靠估)

我們依然在梯級上玩音樂
所以我沒有開X
我試過跪著彈
用膝頭踏pedal XD
最後還是坐在梯級
把琴放在大脾上
照舊右腳踏pedal
雖然彈起上來有點不便
但這樣隨便的彈 別有一番風味
不過我們在街上玩樂器 其實正在犯法呢!

有一個較年輕的師傅
(這個職業正式名叫甚麼呢? 特技人? 武師?)
他叫阿鋒 (或者是豐//?)
聽著我們的free jam
我們試玩完「重口味」之後
他點了林一峰的「一支煙的時間」
我聽過一兩次 只記得歌名
於是只好用其他林一峰的歌代替了
先慢後快即場Jam的「The Best is Yet to Come
以及我們夾慣了的「遇見」
希望他喜歡吧!

我們問他關於電影特技人的問題
他說 動作雖然有一定危險性
但比起上一代的 算是安全了
他從藍色帳蓬拿了兩支水 送給我們
他說 看 那邊還噴著煙 
每個人的神經很繃緊
我剛從緊張的拍攝場面走過來休息
就可以聽到你們柔和的音樂
謝謝啦!

在中環街上的深夜
可以這樣玩音樂
坐著地上彈琴 掃chord 搖散銀包
試試和音 談談心事
感覺超級棒
美中不足的是
身旁的不是女生 哈哈哈哈
(Eddy 表示認同)

到凌晨四點
場務小姐跑過來說我們要埋位
我們立刻收拾東西
場務小姐不停催促我們
又說只是「做樣」 
不用帶全副裝備
我們立刻緊張起來
隨著她跑起來

到了拍攝現場
是一個隧道
隧道兩旁 除了我們「街頭表演」攤位外
還有賣各種貨物的小販 拖喼的路人
我們的攤位已經有譜架連搖鼓 
咪與咪stand 還有一個鐵箱收打賞的
我們快手set好場
但發現私家咪還在帳篷裡=.=
我們也放好打開著的私家結他盒 
我沒忘記把龜龜放在盒內的私家位~

簡單試音後
很快就有工作人員來set錄音
他背著一個大收音器
對我們說 唱一首歌 導演要聽
(不是說只是做做樣子嗎?)
當我們打算唱「海闊天空」的時候
他說要原創歌曲
幸好Eddy有貨 就唱了「姿態」
我聽過幾次 簡單插花沒有問題
於是全場臨記工作人員都安靜下來 
只聽我們彈唱
Eddy 竟然還給了我彈一段Solo 
(我對你首歌其實不算熟!)
唱了大概一半 
被工作人員叫停 然後他說了一堆說話
我不太記得 只記得有點「威嚇」的意味
大概是 唱好啲 俾多次機會你
其實在隧道裡迴音很大 
Eddy說那支咪很差
碎碎念過後
我們還是決定 再唱一次「姿態」

事後Eddy說其實很緊張
雖然凌晨四點對他來說
是一個狀態不錯的時間(但我不是!)
但有一個人 在他面前抬著一大部收音器
對正他嘴巴 壓力很大
他認為工作人員那段「威嚇」的說話
是導演對所以「下屬」的一種手段
總之做好自己就好了
不知道最後 會否用那段音軌呢?

在我旁邊的、揹著結他的師傅對我們說
你知道這裡將會有兩架車駛進來嗎?
?! 之前有工作人員告訴我們
會有一男一女在你們面前追逐
原來是?!?!?!?!
當時我們還討論過
到時彈「愛我別走」還是「追」好?

這位師傅扮與我們一起街頭表演
會站在較出的位置
當飛車快飛過來的時候
他就要立刻退開

其他人在預備的時候
一堆師傅圍著我們
因為我們又在彈Beyond的歌
他們都很喜歡 而且一起唱
Beyond的歌 無論在甚麼場合
永遠都可以引起共鳴

那位師傅說曾經有部Yamaha電子琴
不過後來搬屋時送給人了
我問 那個人是否還有彈呢
如果有 那你送給他並沒有浪費
他給我看他在家練功的片段
打樁 打沙包
我笑說 其實你在打拍子 也是在玩音樂啦

另一位師傅則問Eddy
平常要練多久結他
最長一次練了多久
Eddy答最長一次大約八小時吧
練下練下 時間就過去了
師傅說以前也學過結他
但轉Chord怎也轉不好
所以中途放棄了

其實他們在梯級休息的時候
已經聽過我們玩音樂
他們說 聽得出我們的音樂是用心奏出來的

雖然他們
但我並不討厭他們的煙味
我們因為音樂
打開了話匣子
抒緩了他們緊張的心情

我是經歷過兩架車在面前飛過
才相信他們是會緊張的
兩車飛過後
在我旁邊的師傅退到一旁後說 
個心離一離

兩車飛過的瞬間
我其實只是呆
車飛過後 一聲不知怎做出來的巨響
讓我多呆幾秒

隧道頂的指示燈箱燒了
工作人員立刻運來一個新的
手腳麻利地更換好
預備下一次飛車
果然是大製作

結果前後只是飛了兩次車
就算完成了我們做佈景版的任務
我們與其他臨記及師傅的存在價值
在於突出飛車的危險感
及令觀眾相信那是人流不錯的行人隧道
我想這一個shot
應該會在電影裡出現兩三秒

收拾的時候
我們發現結他盒有兩個一蚊銀
剛好我與Eddy一人一個

我們雖然沒有用自己的手機照相
可能只顧玩音樂 也可能太興奮吧
不過其他臨記與師傅與我們合照
他們會記住我們嗎?

總算體驗了一次拍電影
如果沒被剪掉的話
我們就這樣出現在電影裡

次也算是一次Busking
超難忘!! 
開始了街頭表演才四個多月
我們還沒有開Page
已經有那麼多奇遇


之後之後
我們會遇到甚麼呢?
很期待!

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Busking log 4

8/6/2014

因為早一晚Eddy看見屯門鐵路站出口
有氣氛不錯的Busking
所以今天想在同一地點試試

真的要在屯門表演嗎?
起初有點猶豫
因為怕碰見舊學生
其實也不是真的怕
只是……場面應該很搞笑
最後還是豁出去了
出得嚟行 預左啦

我們大概五點半開始
因為不想給警察多一個口實
所以我們開始時沒有放給他盒
先玩一段時間
確定沒有人投訴才開吧

我們第一個觀眾
是一個吃著麵包的少年
他站在離我們很近的位置
等待著我們開檔

Eddy買了新電話
開始試試即場錄影
加埋錄音筆
如果效果理想的話
可以一邊表演一邊錄demo
省下不少時間

這就是 我們當天的第一首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dMfRDQXn1A

撇開幾處瑕疵之外(新地方嘛~有點緊張)
主要還是琴聲太大
但我想 如果在現場聽的話
琴聲應該不會大得這樣誇張
應該怎樣mix 
現場聽與錄音才分別不大呢?

陸續有途人看我們
大多數都離我們有點遠
但經過上次荃灣的經驗
開始對我們的Amp有點信心~

那位少年吃完麵包 繼續站著聽
另一位背著結他 看來是Band
Eddy把聲很甜
間中有圍觀途人
但總體來說不算多

可能時間還是太早
所以這次情況與上星期的荃灣西站差不多
也因為比較遲打開結他盒
打開之後 也沒有唱拿手歌
所以「生意」不好

我們決定轉戰荃灣
也就是上星期去過的鬧市
在麥記小休後搭巴士

一開始Eddy說要唱冷門歌
他說有些歌正在抗議
因為太久沒唱了!
於是就唱Rosy
一如所料 沒人鳥我們

於是我們還是唱「搵食」歌
例如看見情侶 當然唱「喜歡你」
情況立刻轉好
圍觀人數與打賞穩步上揚

一位路過的小朋友
他其實沒有駐足觀看
還是他已經在某個地方聽了一會呢?
他從袋中掏出一個五蚊銀
問我們 五蚊可以嗎?
這次輪到Eddy
不用給也可以 免費的!
但他還是放下了五蚊
我想起大約兩個月前
那個吃軟雪糕的小男孩

之後
有一個身影在琴前走過
我很自然抬起頭
就這樣 我與她四目交會了一下
她向我點了點頭
我卻立刻低頭看琴鍵
我那刻只想到
不可以就這樣亂了拍子
之前有太多次因為環境
例如途人突然的駐足
冷不防的目光接觸
拍子off 了一點點
雖然很快修正
但如果錄下來不停聽的話
就是這麼一點點
也會很礙耳

但我的突然低頭
似乎很沒有禮貌
所以我也很快向她點頭致意
她與朋友倚著我們左邊的欄杆談天

Eddy 唱完之後
她來點了「安靜」
那也是Eddy的拿手歌
二話不說 夾好Capo 直入Intro
之後又重演他「掉Capo落地轉調」絕招
(上星期他示範過一次!)
不過明明首歌叫「安靜」
這樣轉調未免太霸氣 XD

我們又試試上次沒有唱的「遇見」
其實只要調節好心境
即使在喧鬧的環境
也可以好好演繹它
旋律與街道的喧鬧聲合在一起
反而有點「眾裡尋她」的感覺

一位大叔走過來問我
你們是為了興趣才出來表演嗎?
我答 可以說是吧
他應該在旁邊聽了一陣子
聽了我的答案
他的表情有點奇怪
伴隨數秒的沉默才離去

玩了大約一個小時
有途人說 黃雨了 小心
我們間中也感到一兩點小雨滴
Eddy開天文台雷達圖看看
雨帶還沒有影響荃灣
港島與新界西北區就很大雨
我們還是走吧!

收拾東西的時候
有一班年輕人走過來
要我們證明其中一位男生
真的有「捐錢」給我們
我笑說 這不是捐錢!

當中有一個女生
問我們有沒有 Facebook Page
我說沒有 我們還未夠好
他們說你們已經很好啦
女生說怎樣才可找到你們
她自稱喜歡與人談話
我還是一貫說法 有緣再會
她的朋友們亮出一本書
說是他們寫的 有關Working Holiday
某位男生說正寫應該是 Fxxking Holiday
最後他們為我們拍了照
看看未來有沒有緣再見

在巴士分紅的時候
原來也有$160
成績不錯啦
這時接到家人電話
原來已經紅雨了

-.-.-.-.-.-

好像沒有分享過蝦碌鏡頭
就是 有點報喜不報憂的感覺
趁這篇log比較短 
寫寫記憶中 
這兩個月來 較深刻的三個

一、 Eddy唱「龍捲風」Beat
我忍不住邊伴奏邊笑 看看他可以怎樣「扭轉乾坤」
最後失敗告終
一對妙齡女子本來坐在梯級上
一聽到失誤後 笑著走了
他質問我為甚麼要笑……哈哈哈哈

二、 唱了很多次的「海闊天空」
通常都沒有大錯
可是 有一次 Eddy唱「今天我」
「我」字突然嚴重走音!
一位中年人立刻扭頭就走
觀眾就是這樣現實
多給一次機會可以嗎?

三、 這時Eddy還沒有拿出結他
女友人說試試Someone like you
我其實沒有信心 還未認真練過
Eddy說你可以試試啦
結果當然一塌糊塗 
不僅我未背熟 一時想不起chord
而且我聽的版本與她聽的版本不同
連拍子也不能同步
一對外籍夫婦望了我們幾眼
我也用哀求的目光看著他們
結果他們還是走了

不過即使錯了
收拾心情 接下來不要再錯就好了
錯了這一次
往後還有很多很多機會改正

被我們當作實驗品的觀眾 

對不起!

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Busking log 3

2/6/2014

我們決定試試新地方
雖然在中環busking
觀眾很熱情 打賞也很多
不過我們不想再遇見「警察三人組」
也算是聽從那兩位友善警察的溫馨提示
到九龍開發新地方 哈哈

其實我們想挑戰自己
到新地方會否發揮不穩定?
也試試如果我們在另一區busking
會不會無人理睬
會不會先前的「成功」
其實是中環途人的慷慨
而不是因為我們的表演很好呢?

首先我們在荃灣西站的其中一個出口試試
那裡與附近民居有一段距離
應該沒有問題吧!

在這裡練歌其實不錯
因為夠靜
途人不算多
可能時間接近傍晚
所以他們大都趕著路
乘西鐵或者回家吃晚飯
駐足的人很少

玩了一陣子才發現
途人在站內上著樓梯出站的時候
已經可以好清楚聽到歌聲
當他們覺得好奇
透過左手邊的大玻璃 
就可以看見我們了

之後我們決定去鬧市碰碰運氣
為了不阻消防通道
我們攤位佔地是平時的三分二
所以Eddy彈結他彈得不太自在
我的左手要彈高音時 動作也很彆扭

我們的背後有不少車經過
面前是食肆與糖水鋪
我們開始前有點疑惑
這樣的環境可以唱acoustic的歌嗎?
最後 當然是豁出去了

有一位媽媽推著BB
聽了很久
前後好像打了三次賞
最後一次我還叫她不用給啦
我們已經感受到你的欣賞
她卻說這次是給我的琴聲
(即是之前的不是給我啦 T.T)
她說看過很多街頭表演
我們真的很好聽
謝謝啦
不過我看見BB在哭
我對她說 BB應該有點熱吧!
(我有點像在趕客!)

不少途人也很熱情
收到的紙幣遠多於硬幣
可惜Eddy電話壞了
我們沒有貼「歡迎點唱」紙
否則與途人的互動應該更多

我們幾乎把所有合作得比較熟的歌
都唱了一遍
結果快樂不知時間過
起初只是打算來做實驗
雖然這裡是鬧市
但始終很近民居
結果玩了兩個幾鐘
我以為那時只是十點多
原來已經十一點半了
警察叔叔來說樓上的住客要睡覺
我真的感到歉意
原本打算十一點就走
雖然我們最後唱的歌都很安靜
但有些人真是有聲音就睡不著的

途人問如何找到我們
我們還未建立Facebook Page
也說我們沒有固定地方
遇到投訴我們就要搬走
只好說下次再來吧!

鄰近的糖水鋪職員問我們
下次可以叫你們來表演嗎?
我們這時才發覺
他們的廚房是開放式的
那麼他們應該一邊工作
一邊聽著我們的歌聲吧!
Eddy樂意留下電話
離開的時候 我們滿腦子發達大計
不過到我寫這篇log的時候
Eddy還沒有接到他們的電話

連這樣嘈雜的環境也可表演的話
我們可以去香港很多地方玩了
我記得有篇文章寫過 (出處忘記了)
街頭表演應該要有三個元素:
尊重、分享與流動性
頭兩個元素我們很清楚
但「流動性」到最近才有點明白
如果沒有被警察冚檔的話
我們應該還局限自己在中環碼頭表演
忘記了當初
在陌生地方表演的那種緊張感

我們經過多番練習
收拾東西的速度已加快了
也開始接受每晚在兩三個地方表演

雖然很懷念中環碼頭──
寧靜的氛圍 背景卻是繁華城市的天際線
但我們還會繼續試其他地方
多接觸不同區的途人
他們會問 你們平時也在嗎
你們下次還會來嗎?
你們有Facebook Page 嗎?
可以在哪裡知道你們的動向?

每次被途人這樣問
我們心裡真是超級爽!

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Busking log 2

1/6/2014

今天是同樣好天的星期日
我們收拾昨晚的壞心情
再一次去中環

大約下午四點多
我們嘗試在戲院里擺檔
Eddy先自彈自唱一曲
我走一圈聽聽音響效果如何
他才剛唱完一首
兩位警察已經來到

當我心想又要再一次悲劇重演的時候
這兩位警察的態度
與昨晚所遇到的很不同
他們語氣友善
說在街上玩玩樂器並無不妥
也暗示他們是接到投訴才來處理
又說如果談法例的話
我們會「蝕桌」
還建議我們去九龍那邊表演較好

由於當時我沒有彈琴
所以我可以先做一些東西
例如記下警員的編號
評估有沒有需要準備錄音等等
不過我看見情況不壞
所以沒有做甚麼
也走上前一起談談
很快我們便要收拾東西

當我們快收拾好的時候
他們走過來說抄身份證
還「安慰」我們說
不用怕 沒有手尾跟的
不過令我們奇怪的是
竟然也要抄下我們的聯絡電話與住址

我問 以往不用抄這些的
他們含糊地說要向投訴者交代
還一再強調 沒有手尾跟的
我們最後沒有拒絕
但也沒有給予完全的資料

我們慢慢走到天橋
看看有沒有適當的位置
可是已經有一檔二胡
天星碼頭入口也有一檔
看來是新手的三人組樂隊

我們站在天橋上
聽著他們的表演
結他手看著譜掃著簡單的Chord
主音手按著丹田位 似乎要提醒自己要用氣
敲擊樂手用Cajon打著簡單的節奏

我們心情有點複雜
一方面指出哪裡走音
結他的編曲未免太頹
覺得他們可以練好一點再出來玩
也自high一下
原來我們的表演雖然有時比較即興
但其實不算簡單了

一方面覺得他們有勇氣出來玩
也沒有大錯
已經很值得鼓勵
感慨他們會否將會像我們一樣
不僅被警方阻止
還受到不友善的對待呢?
我們還是希望他們可以不斷進步

然後我們走到IFC的天台公園
談談怎樣編一些想夾的歌
也等著其他朋友到齊

夜晚八點多
我們再回到戲院里
店鋪差不多打烊了
朋友說
如果怕怕的話
那麼一開始我們只用結他
然後慢慢加人聲
加琴聲 再加多一把人聲
最後才打開結他盒
那就沒問題啦~

朋友也對Eddy
不用因為警察而冇晒Mood
現在又可以唱
最多只不過要搬走 抄身份證吧

Eddy的兩位友人
女友人擅長唱英文歌
男友人則唱廣東話K
所以大家都有點互補作用~

聚集到最多人的歌
還是不朽的海闊天空
看著圍觀的途人
記起昨晚的經歷
想起歌詞 真的有點感觸
唱完後 我跟Eddy
是時候開結他盒了吧?

這晚又有奇遇
一個帶著帽的怪客
打扮得很像一個街頭藝人
但有點不整齊的感覺
帽緣露出的頭髮有點蓬鬆 眼神有點迷離
跟他握手的時候 他幾乎沒有用力
他異常主動要唱歌
雖然有點戒心 
但我們一向歡迎別人Jam
所以還是讓他試試吧

可是他一開聲
我們心知不妙
竟然可以走成一度音
圍觀的人群就此散去
剛巧兩位友人去了買飲品
我們忍受著直至副歌完結直入outro
(「追」……我對不起你呀)

然後我與Eddy 立刻唱下一首
我果斷關掉他手上的咪
以為他會知難而退
誰不知他還不走開
還問 「可以讓我加入嗎?」
「或者我請你地飲野?」
「或者我買麥記畀你地食?」
好不容易等到友人回來
我立刻brief他們現時情況

就算我們表明不讓他繼續唱
他還是沒有離開
還把他的揹袋放在我們行李堆

因為我們有四人 最多同時三人表演
所以有一人是閒著的
他也很自然來搭訕
我問他有沒有加入band
他說有幾隊band
不過全都甩底 (我……理解)

最後他終於走開
但竟然留下了他的揹袋
但袋的拉鏈竟然上了鎖

幸好我們也遇上高手
他即場用隨身的kazoo
與我們jam了半首Hotel California
很即興 很配合我的tempo
真的 這種萍水相逢的合作很magical
奏完了 他向我們微微鞠躬道別
後來在找街頭表演的資料時
發現他是前輩Sollasedo的成員
久仰 感激

十一時 我們要打烊了
當我們看著那個揹袋 
討論如何處置的時候
怪客很適時的出現了
還很堅持要加入我們
即使當後備也沒有問題

我們還不能做到直接跟他說
你先好好學音樂吧
只是說 有緣再會
他很不服氣的說 講甚麼緣份?
你們甚麼條件也不說
那豈不是搬龍門嗎?

他與我們走到地鐵站
才跟我們道別
呼~ 他終於走了
事後想想 假如他的揹袋裡
有甚麼違禁品的話
那我們便大件事了
下次絕不可以讓任何人這樣做

我猜他是想成為歌手 想到發燒
有誰可以叫醒他呢?

有時會反思
自己的表演 到底是好還是壞
還可以進步嗎? 還可以如何進步呢?
我將來可以放多少時間在音樂上?
不過想起街頭表演
為我帶來那麼多奇遇及經驗
就算自己的技巧停滯不前
彈來彈去也是那堆歌
我都會享受其中的

所以我會保留著兩個自己
一個追求不斷進步的自己
以及一個期待每次busking的自己

繼續走下去

2014年6月4日 星期三

busking log 1

31/5/2014

上星期六成功的經驗
加上好得出奇的天氣
讓我們非常期待這天的表演

可是我們到埗後發現
已經有另外一隊人在我們的老地方附近表演了
我們於是沿碼頭走廊另找地方
最後我們在五號與六號碼頭之間落腳

這天找來一位朋友客串
她其實是第一次在街上唱歌
也是第一次與我們夾
表現其實很好啦~
最深刻的是
Eddy替她和唱「歲月如歌」
一左一右的美好和聲 
其實我已沒有必要加上琴聲

這晚雖然到了人流較少的地方
但坐著聽的途人不少
原本以為這晚可平靜地完成我們的表演
可是當我去完洗手間回來
看見一些人與警察站著圍著Eddy

時間大約十時
在場有一位男警員與一位女警員
有一位有點年青 我原本以為是投訴人
但後來他亮出證件 說明自己是便衣警員
還有一對外籍夫婦及一位聽了我們很久的男途人

我看見情況不太妥當
所以第一時間衝入去
叫看來有點激動的Eddy 冷靜一下
我一開始也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
只是不停地問警察
這裡發生甚麼事
他們問我是誰
我也只是不停問「這裡發生甚麼事」

當然我不能拖太久
很快也要說我是彈那部琴的
我拿出手提電話
問警員我希望錄音記下我們的對話
但男警員不希望我錄音
命令我關掉手提電話
但沒有提出相關理據
便衣警察說如果錄音的話就要依程序做事
不能當談話一般了

因為當時淆底
所以我沒有爭論下去
乖乖收好手提電話
所以我無法提供以下對話的證據
我也沒有記下他們肩上的警員編號
一方面我要非常留心與警員的對答
一方面我不想警員留意到我刻意看他們的編號
始終沒有錄音的情況下
我們可以處於很不利的狀況
所以關於以下內容
你們可以當小說情節看
反正那是沒有證據的證詞

男警員問我
開結他盒而盒內有錢
而且貼張「歡迎點唱」紙
意思是甚麼?
我避答他的問題
我反問他這是否已構成行乞罪
但他由始至終沒有明說
如此互相反問 但誰也沒有給答案

最後他們指出街上不准許用擴音器
根據228章簡易治罪條例 妨擾罪及雜項罪行(15)
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但根據及按照警務處處長運用絕對酌情決定權發出的一般或特別許可證的條件奏玩者,則屬例外;

問題1. 公眾街道或道路的定義包括中環碼頭之間的走廊嗎?
問題2. 樂器而不是擴音器,雖然我們的確使用了樂器,但他們指出擴音器是問題所在,那是否誤導?

這兩個疑問都是我在事後細看條例才想到的
不過就算當時想到又如何呢?
我覺得在現場與警員討論法例並沒有意思

他們由始至終只提及過這一條法例
但沒有指明關於行乞的那一條

我試探地問他們
我們的表演有否造成「煩擾」
便衣很快便答「不需要造成煩擾也可根據這條條例檢控」

便衣問我,如果大陸人在街上播歌唱歌,那是甚麼?
我說這是街頭表演。
我倒覺得很奇怪
他想用甚麼方法說服我?

我問旺角那些人全都用擴音器,為甚麼他們沒被阻止?
便衣說他們屬於中西區,我們看到你們就要阻止
其他區的執法情況他們不知道
可是我心裡問
你所說的法例不是全港通用嗎?
我對他們說我們試過有警員路過看見我們表演
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便衣說他們可能正在執行其他任務

便衣問我想不想在住宅裡被街頭表演者吵著
我說這兒附近根本沒有酒店、民居
諷刺的是,旁邊的伯伯更聽著我們的表演睡著了
我問是否接到投訴
便衣說不用有人投訴也可作出行動

便衣說我們應該在合適的地方演奏音樂
而不是在街道上
他心目中的「合適」是指甚麼?
如果沒有那條法例
他覺得在碼頭間的寬敞走廊邊奏抒情的音樂
是否合適呢?

我的發問大多由便衣回答
男警員慢慢亦變得沉默
便衣在後期已表明是那只是勸喻
因為我們算是合作

但我總覺得有點「我不起訴你是寬大」的感覺
也有點令我們覺得有點威脅
例如起初男警員不想我問關於為甚麼要阻止我們的問題
言語上透露著再不合作就要把行動升級的感覺 
便衣警員介入後情況才好一點
我其實明白警察們一方面想跟據法例作出行動
但一方面不想真的跟據該法例執法
因為如果這成為先例,恐怕有點手尾長

便衣警員說因為我提及過要錄音
所以都要抄Eddy身份證
證明「做過野」
但我其實由頭到尾也沒有錄過音

當警員正在抄身份證的時候
Eddy說明白警察會覺得難做
但便衣說,其實並不難做
我相信那是由衷之言
也透露了他們對法例和執法的理解
但對於街頭表演者來說
「不難做」可能比粗口更刺耳

之後,便衣用英語向外籍夫婦解釋
(當時我未知道那對外籍夫婦的角色)
說我們很合作(某程度也算是,起碼我們沒有堅持繼續)
但香港法例不容許在街道上用擴音器
還聲稱只要我們向警務處處長申請就可以
我連忙插口說
警務處處長永遠不會發出這種許可證讓街頭表演者表演
外籍夫婦說國際其他大城市也有這類型的街頭表演
為何香港不可以
便衣笑說這是香港法例

警員們離開後
我與「鬼婆」繼續談一陣子
其實他們本來聽著Eddy的Solo
想不到警員會干涉他
我們也提及到
對岸西九的一塌糊塗
最後她給了我卡片
原來她是作者與記者 而且還是與藝術有關的
她說認識在SCMP工作的記者朋友
她鼓勵我投稿
甚至可以找她朋友訪問我們
剛才也拍下了我們與警員交涉的照片
她說 這是你們愛的城市
你們應該為了她發聲吧
她可能還未很清楚香港的情況吧
我說 香港沒有人關心這些事的
而且我們還是small potato
但不管怎樣
我們很感謝他們全程留意著我們與警察的互動
甚至主動向警察詢問、了解情況

更令我們憤怒的
是警員們明明聽到離我們不遠處
就是在我們平時表演開的地方
有另一檔街頭表演
卻繞路走視而不見--
那豈不是選擇性執法?
那豈不是自我矛盾(那裡也是中西區呀)?
難怪不讓我們錄音了
但我們絕不會舉報他們
因為大家也是同路人吧!

我忍不住對外籍夫婦說
如果你想繼續聽街頭音樂的話
去那一檔吧
警察已經繞道 視之而不見啦!

我們估計
可能是早前食環署照了Eddy表演的照片
該食環署職員說會把照片交給「上頭」
也許「上頭」叫警察做事吧!

後來問Eddy在我到場之前他們做過甚麼
他說男警員一方面阻止他繼續
一方面說「你可以繼續的」
這有點挑釁的意味
我相信一個好警員
不會叫一個懷疑犯法的市民「你可以繼續的」
有正在聽的觀眾也對警察說我們並不嘈吵
但警察沒有理會

Eddy用英語對外籍人士解釋事件
該男警員卻指控他在「煽動」外籍人士
這是一個警員執勤的正確態度嗎?
Eddy對男警員說英文的時候
男警員說我聽得懂廣東話,不用跟我說英語
他似乎很忌別人跟他說英語

/嚴肅內容/

在進一步的資料搜集中,留意到2009年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許曉暉關於街頭表演提問的答覆。她主要提及兩點(以下為答覆節錄):

資料來源:

1. 香港的文化政策,是致力營造一個有利於表達自由和藝術創作的環境,並鼓勵更多市民投入參與文化創作或表演活動。在這個大前提下,並在不影響公眾安全和不對市民造成煩擾或阻礙的原則下,我們歡迎街頭表演作為一種可進一步豐富城市特色的藝術表演形態,亦了解社會人士在這方面的期望。

2. 一般而言,街頭表演者與一般市民一樣,必須遵守本港法例,包括不得在任何公眾地方對他人及/或交通造成滋擾、煩擾或阻礙;不得造成噪音滋擾,以及不得作出不雅、淫褻、令人反感或令人厭惡的不良表演。相關法律條文主要載列於《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 228 章)、《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章)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 390 章)等。如街頭表演活動違反任何法律規定,警方會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向有關人士作出勸喻或發出口頭警告,並可能會要求有關人士終止表演,或根據有關法例提出檢控。

較近期的是2013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答覆,當中亦提到「香港目前並沒有法例禁止街頭藝術表演,但所有在公眾地方舉行的活動,包括表演活動,都不應影響公眾安全和對市民造成煩擾或阻礙。」

資料來源:

至於有關行乞罪的法例其實字數很少:「任何人不得乞求或收集施捨,或為收集施捨而露出或展示任何瘡腫、傷口、身上的病患或身體的畸形部位。」但我未清楚施捨是否等於觀眾的打賞或任何金錢,以及音樂表演是否等於展示畸形部位,也未清楚法例是否可以這樣斟酌。

2010年,街頭藝人蘇春就因「阻街」罪名被捕。當時裁判官劉偉聰指出《基本法》第34條賦予市民進行文化活動的自由,街頭表演可納入文化活動範疇。如果把這裁決與該簡易治罪條例一併看,那是否除了向警務處處長申請許可證之外,一切關於音樂(樂器)的街頭表演也違法?

我們表演的地方道路寬敞,途人可以坐在階梯上聽而不會造成行人道的阻礙。只要離開我們十多步的距離已幾乎聽不見我們的聲量,我們的音樂全部都是Acoustic的,而且大部份都是以慢歌為主。我們四周沒有任何酒店與民居。即使我們可能觸犯「228章簡易治罪條例 妨擾罪及雜項罪行(15)」,但我們肯定沒有造成煩擾或阻礙,亦即是沒有違反這個大前提。

/嚴肅內容 完/

其實Eddy久久還未冷靜下來
我的朋友有點擔心他
我說 這才是真正的他
還衝口說 這才是我與他合作的原因
我是認真的
搞音樂藝術的人 
沒有這份執著的話
永遠沒有突破自己 突破框框的能力
雖然真的會有想歪一面的危險性! :P
我說 別看我還笑笑口
其實我心裡很憤怒呀!

這是朋友的第一次Busking經驗
雖然頭兩小時是快樂的(是吧?)
可惜衰收尾 唉!

另外提及過的一位 聽了我們很久的男途人
他也全程留意著我們
他說 除了警察來的那段時間之外
我很享受整個表演

在長椅睡著伯伯也醒了
他感嘆香港有那麼多其他問題
警察不顧 卻來這裡騷擾我們
我走的時候 笑著跟他道別

謝謝你們的鼓勵
我想這是香港每一個街頭表演者
或者說 是香港每一個遠離主流的人
必需接受的洗禮吧!